Friday, October 24, 2008

過去與現在

還沒想到是不是該好好慶祝,不小心就在澳洲待滿三年,跟羅大哥認識了也有三年,過去一年半的時間我們住在一起,但感情卻變得很淡,有點像是朋友也有點像是家人一樣,我們都有自己改變不了的部分,也有自己不想割捨或不能承諾的事情,他因為工作的關係,不喜歡想明天會怎麼樣,我因為簽證的問題,也不能斬釘截鐵地說之後該怎麼辦才是。

「身分」在這三年裡是很常出現的話題,尤其在男女關係裡,前幾個月認識了一個香港人,一直想促成我跟他的一個台灣友人,說他有好工作又是澳洲公民,跟我一樣來自台灣,一整個配到不行。週末在機場打工,店裡海外學生只有幾個,多數都是在澳洲出生、長大的小朋友們,香港來的Ken上回聽到我還要再唸兩年書就說我何不在店裡找個小夥子結婚,省下我兩年的時間。我看著Ken指著還在唸大一的一個小男生,搖頭說兩年的時間比一輩子少很多。

在雪梨住了三年其實是有點讓人惱火的事情,我常有這種感覺,世界這麼大,想去的地方這麼多,在雪梨耗太久跟一直待在台灣感覺差不多,如果不是為了將來可以到更多國家久住或工作,我老早就想打包行李回家或去紐西蘭閒晃個一年,就像以前大學還沒畢業,三不五時會有種不想繼續唸書的感覺。這麼說起來,人的一生大概就是在不同的牢籠裡渡過,但只要能在每個階段能有些小小的累積,那這一生也不算過得太差吧,我想。

這三年個人覺得很值得高興的一件事是我的英文終於可以說是不算太差了,以前在台灣找工作,常常求職網站的履歷表裡要求填上英文程度,我每回都不知道該勾哪個才好,雖說我是國立大學外文系畢業,唸書時還去教過兒童美語,但我對英文還是很沒有把握,我其實不覺得英文很重要,只是外界壓力讓我不得不覺得英文很重要。

本人是個非常沒有上進心的人,以前在台灣,太長的單字都不想學,記單字也很隨便,感覺有到就好,於是celery跟cereal我一直都分不清楚,哈哈。在雪梨交朋友沒有偏好也沒有刻意,有一些台灣人、中國人也有些不講中文的朋友,大家對我的英文進步或多或少都有點貢獻,而我最得意的是我可以很順地講出好幾個有四個音節的單字,像是asparagus, escalator, pedestrian, thermometer 這幾個長到見鬼又很饒舌的字如果不是因為真的會在日常生活裡使用到,我根本連看都不想看。

哎喲,怎麼突然離題講起英文?好了好了,來繼續說說最近的事情,前陣子重感冒在家休息了兩個禮拜,羅大哥一直說我在鬼混,我也覺得白白浪費光陰好像不是很好的事情,於是我跑去附近的社區服務機構報名當義工,因為簽證限制,我一個禮拜只能做四個小時,工作內容就是幫忙辦公室裡的文書工作,像是客戶資料建檔、更新這類的,才剛去兩個禮拜,算是還挺新鮮的感覺。

我覺得澳洲社區福利做得挺好的,也有很多非營利機構提供服務給各類需要特別照顧的人,像是老人、殘障人士、剛抵達澳洲的新移民等,義工在這些機構裡扮演很重要的角色,相等地義工制度與管理也算是很完善,我開始工作前除了有面試外,機構還會向警方確認過去是否沒有犯罪紀錄,並要我拿個資料夾回家看,裡面說明該機構的歷史跟提供的服務,義工們的權利(工作保險跟交通津貼等)與義務(尊重客戶隱私等)。一般說來在澳洲義工經驗對一般求職頗有幫助,尤其是我以後打算要走的社福領域,這麼說起來我跑去當義工應該是很不錯的決定吧。

就先講到這裡,午餐吃太飽,該出門走走了,哈。

4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一切都好嗎?
收到妳的信了
每每看著妳的日記
總會讓人很心疼
知道你又申請新的學校了
加油!!!
希望妳能拿到要的生活
我在美國會再待一個月
就會回家陪家人了
或許是離家太久
所以異地如果沒有特別讓我留下來的理由
我想我會選擇回家陪爸媽了

加油!!!

希望妳一切都好
需要我幫忙的話告訴我吧
不知道我能為妳做什麼
但只希望妳能過的好一些
加油!

Mavis

Anonymous said...

can you get marry with mr. Lo and get pr?

wabicon said...

Hmm, I don't know how many times I have answered this very question.

I don't think I need marriage within these five years, maybe not never, but I think I'm still too young for that. (I know, I know, 29 isn't that young for women from Taiwanese people's point of view. But to me, it's still young.)

Also, I don't like the idea of getting married to get the visa, even there's love between those two people. This kind of thing can still ruin a relationship. (One would say "I stay here for you. Why can't you...., and the other one may say "You can stay here because of me, why can't you...) Two years study and IELTS 7.0 are easier in this case.

And, don't forget we two now are friends. I don't think anyone of us wanna marry a friend. :)

Anonymous said...

最近又在想學校的事
上來仔細看看妳的網站
才發現,原來在妳的定義
妳和羅大哥還是朋友身份?
突然有種不知道應該怎麼說的感覺
比起妳我雖然沒有好太多
嗯總之加油加油
希望社工大學的學習能讓你開心的完成想要的一切!!!
加油!
我現在又有種想留下來的唸頭
(如果不是想太多和擔心未來,應該就這麼做了吧)